马波,男,法学博士,教授职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长江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
现任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社会治理与社会心理服务研究院院长,茂名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负责人,兼任广东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茂名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担任广东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广东省公安厅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中共茂名市委法律顾问、茂名市公安局法律顾问、茂名市监察委员会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茂名社科智库特聘专家、茂名市“百千万工程”专家智库成员(人文社科类)、茂名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首席专家库成员、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等社会职务。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物资源管控与生态安全规制研究》子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省部级科研、教研课题5项,市厅级项目4项。在《The Law and the State》、《法学评论》、《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2部,法学案例教材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