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听课制度(2023年修订)》第四条规定,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系正副主任、教研室正副主任、专业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全体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现对我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全体教师听课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5日 —2026年6月27日
二、有关说明
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补登、复核申请。
如对本次公示听课记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人:林梦湘
受理电话:0668-2923131
办公地点:官渡校区科技楼402
文法学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