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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所有2023年职称申报材料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职称评审汇总表》进行评前公示。请教职工在公示期间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阅,如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之处,请电话或书面及时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
公示地点:科技楼402室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学院办公室,2923131
文法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