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监控预报,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于9月19日20时由热带风暴级加强为强热带风暴级,20日02时继续升级为台风级。预计在22日夜间至23日早晨,“桦加沙”将进入南海,24至25日趋向广东中西部沿海,巅峰强度可达超强台风级,中心最大风力或达55米/秒(16级),甚至可能冲击17级。现就加强台风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各学院(部门)密切做好防强降雨、防大风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及抢险救灾相关物资储备工作,务必按照台风最高级别进行防范。
2、组织实验室全覆盖检查。认真检查实验场所的门窗、水、电、气、管路设施及压力容器等,严防事故发生;检查各下水口是否通畅,有无被物品堵塞;顶楼实验室是否漏水或有积水、杂物;门窗、用电线路、高处物品是否可靠固定,高处楼层、老旧建筑、存放贵重设备以及存储易燃易爆、遇水反应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窗户,务必进行加固处理。
3、全面开展室内外设备安全检查与防护工作。加强通排风设备(含屋面)隐患排查,对楼顶通排风线槽盖板加固;排查实验室漏水风险区,迁移区内仪器(尤其贵重设备)至安全处;清理回收室外相关设备,固定或移至室内,加固不可移动设施;及时切断室外电子屏电源,检查空调室外机是否松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面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严格管理,台风登陆前后12小时,非必要不开展实验活动,必须开展实验的须报所在学院(部门)批准。
5、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控未来72小时是否有出现内涝、水淹等次生灾害的实验室,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6、台风后实验室门窗及物资损失清查与上报。台风后做好实验场所门窗、物资的清查工作,确定损失及时向相应部门上报。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