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审计处网站安全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站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广石化院党〔2015〕48号),特制订如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信息发布内容应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原则,准确、及时地反映审计处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第二条 审计处处长负责信息发布终审,审计处副处长负责信息内容审核并分管网站建设工作;财务审计科科长为网站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财务审计科科员(专人)为信息发布员,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
第三条 审计处信息发布流程。各经办业务科室及党支部开展具体业务后,及时撰写报道稿件,在OA办公软件上报给审计处副处长审核,然后报审计处处长审批发布;如果涉及全校性信息还要上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完成整个审批流程后方可上网发布。
第四条 审计处信息发布员工作要求。信息发布员要规范上网信息档案管理,对所发布信息做好记录备案;信息发布密码只由信息发布员一人掌握,信息发布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妥善保管好网站后台密码,并及时更新密码。
第五条 网站管理员工作职责。加强网站查看管理,确保网站内容遵守国家的有关互联网安全的法律法规,符合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健康向上,不允许涉密信息和不良上网;监督信息发布员工作,确保严格遵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发动职工一致行动,严禁任何人员通过网站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学校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严禁通过网站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杜绝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审计处全体职工自觉接受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学校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维护好审计处网站的安全稳定。
审计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