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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 13:52    作者:         点击:

一、基本原则

以“新师范”建设为引领,培养基础教育高素质教师。师范类专业参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的要求,主动对接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中的“第二级”要求,积极引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名师、行家里手、专家导师共同制度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发课程资源,协同实施课程教学,将更多优质社会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培养高素质教师。

二、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说明

1.专业培养目标

应以学校培养目标为核心,具体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国家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等相关要求,同时体现专业自身特色。

2.专业毕业要求

师范类专业中,中学教育相关专业按照“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中“毕业要求”八条撰写;小学教育专业按照“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中“毕业要求”八条撰写;学前教育专业按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中“毕业要求”八条撰写。

应将每一条毕业要求分解成具体的二级指标点。

三、课程设置

1.不同类型专业基本学分占比:

中学教育专业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50%;教师教育课程必修课程≥10学分,总学分≥ 14学分。

小学教育专业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5%;教师教育课程必修课程≥24学分,选修课程≥8学分,总学分≥32学分。

学前教育专业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0%;支撑幼儿园各领域的相关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0%;教师教育课程:必修课程≥44学分,选修课程≥20学分,总学分≥64学分。

2.教师教育类课程模块

中学职前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设置情况

(共计16学分)

(1) 教育学(含教育哲学、课程设计与评价、有效教学、学校教育发展等模块),2学分,36学时(理论32+课外4);开课单位:文法学院;开课时间:理学院、体育、音乐五个专业第二学期,文法、外国语、思政第三学期;

(2) 心理学(含学生发展、学生认知与学习、学生心理辅导等模块),2学分,36学时(理论32+课外4);开课单位:文法学院;开课时间:理学院、体育、音乐五个专业第三学期,文法、外国语、思政第学期二;

(3)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政策法规,1学分,18学时(理论16+课外2);开课单位:文法学院;开课时间:理学院、体育、音乐五个专业第五学期,文法、外国语、思政第四学期;

(4)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0.5学分,18学时(理论2+实验16);开课单位:理学院;开课时间:理学院、体育、音乐五个专业第四学期,文法、外国语、思政第五学期;

(5) 教师口语,0.5学分,18学时(理论8+实践10);开课单位:文法学院;开课时间:理学院、体育、音乐五个专业第四学期,文法、外国语、思政第三学期;

(6) 教学板书,0.5学分,18学时(理论6+实践12);开课单位:各专业;开课时间:理学院、体育、音乐五个专业第四学期,文法、外国语、思政第三学期;

(7) 学生德育与班级管理,1学分,26学时(理论12+实践14);开课单位:各专业;开课时间:各专业自定;班主任工作见习,合并到“学生德育与班级管理”课程中以课外实践方式进行,不另外开设;

(8)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含教学法、有效教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学科课程设计、综合实践活动等内容):2.5学分,48学时(理论与实践比例由各专业自定);开课单位:各专业;开课时间:各专业自定。

(9) 教育科研方法与实务(教育研习),1学分,18学时(理论8+实践10);开课单位:各专业;开课时间:第七学期(与教育实习合并开设);

(10) 教育实习,3学分,18周;开课单位:各专业;开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七学期一个学期,其中第1周为实习准备周,其余17周为教育实习(含教育研习)。实习学期包括教学技能训练、试讲、观摩见习、实践性课程学习、课堂教学与学生工作实习、教育科研方法与实务(教育调查与研习)、教育实习总结等环节;

(11) 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微格教学),1学分,须集中进行(停止其它课程教学活动),开课单位:各专业;开课时间:第五学期依次为:音乐第5周,历史第6周,中文第8周,学前教育第10周;第六学期依次为:体育第2周,英语第3周,数学第5周,地理第7周,物理第9周;

(12) 教学见习(含教师职业认同教育、教师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等内容),1学分(36学时),建议由各专业以课外方式分散在1-6学期内灵活安排;

说明:

(1)中学职前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由各专业依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设置。

(2)学前教育专业及小学教育专业教师教育课程由相关专业与开课单位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协商后制定。

表1:

各类师范专业“国家标准”要求学分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分

1

学前教育

教育学

140-160

2

汉语言文学

文学

130-140

3

历史学

历史学

150左右

4

英语

文学

150-180

5

音乐学

艺术学

150

6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130-170

7

体育教育

教育学

140-170

8

物理学

理学

140-180

9

地理科学

理学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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