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设备管理部是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及资产设备管理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资产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负责制定并落实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及实验教学条件的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条件改善与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教学、实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制定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及协助组织实验教学的改革;组织立项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及安全文化建设;负责制订、推进落实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负责二级单位实验用化学品(包含管制类化学品)及气体的申购审批和使用监管;负责实验废弃物的处置监管;负责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通报和整改监督。
(四)负责管理并实施全校的教学条件类的设备采购与实验物资的采购与供应,代表学校对外签订仪器设备采购合同;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购置计划的审批;仪器设备的购置及维修合同的审核盖章、合同执行过程监督、组织验收;办理仪器设备免税进口的相关手续。
(五)负责管理全校设备资产;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报增、建帐、调拨、维修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报废仪器设备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及使用效益评价工作。监督各单位使用、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情况,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七)负责全校实验用房的分配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负责教育部及各级行政部门要求的实验室基础数据、报表等汇总与填报。
(九)负责实验室与设备相关档案的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
(十)负责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监管;组织国有资产清查、处置、上报等工作;对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承担国资领导小组、经资委日常事务。
(十一)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