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先进绿色润滑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
关于2023年度开放基金结题验收通知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2号)及《广东省先进绿色润滑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重点实验室拟于2026年01月组织开展开放基金结题验收工作,请相关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3年度实验室批准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1),均应按期结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或需要延期的项目,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报实验室备案,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结题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先进绿色润滑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见附件3),并提交成果清单(见附件4)和相应证明材料。相关成果的完成单位需署“广东省先进绿色润滑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未标注成果不予认定。
2、请开放基金负责人将电子版结题材料(文件命名:负责人+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huagong307@163.com,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31日。
三、结题验收程序
重点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开展审核工作。对于结题评审通过的项目,将颁发相应的结题证书;对于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后续将反馈审核意见,项目负责人需据此补充相关研究内容或材料。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曾粲
联系电话:19849100174
广东省先进绿色润滑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
2026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