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改革补贴表格领取指南
一、 未婚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享受政策性住房改及货币补贴情况表(2份)
(2)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从外市调入我校工作的填写,本市调入的见备注1)(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住房改革补贴个人信息资料表及承诺书(2份)
(4)相关资料证明(身份证、未婚证明复印件2份)
二、 已婚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享受政策性住房改及货币补贴情况表(2份)
(2)职工及配偶住房调查表(从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及配偶在外单位工作的填写,本市调入的见备注1)(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住房改革补贴个人信息资料表及承诺书(2份)
(4)相关资料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2份)
三、其他情况(离异、丧偶、部队复转人员)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享受政策性住房改及货币补贴情况表(2份)
(2)职工住房调查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住房改革补贴个人信息资料表及承诺书(2份)
(4)相关资料证明:身份证、已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2份;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证明书复印件2份;复转人员请提供原部队出具的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证明、入伍审批表或转业登记表复印件2份。
备注:1、本人(配偶)从本市调入的及配偶在本市工作的,请在茂名市油城十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查档窗口(人工窗口)打印无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单位集资房等记录证明(和窗口办事人员明确住房补贴用)。
2、本人(配偶)从外市调入的,请在当地所属的市房改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等机构开具无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单位集资房等记录证明,可先在网上查询是否有在线办理(广州,深圳,海南可在线办理),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模板,可在我们提供的职工住房调查函上盖章或单独出具证明都可。需要了解其它城市模板的教职工可小窗口咨询了解。
上述所有材料一式2份,请分成2份,按按顺序放置好(1)(2)(3)(4)
如部分教职工需加盖公章的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调查函,请前来综合楼414领取,材料齐全,审核合格通过后方可接收!交完材料请登记。
联系方式: 人事处劳资科414 刘老师 292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