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合格认证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广油〔2026〕13号),学校将对2026年1月以来新进校的教师开展教学合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一)新入职我校或无高校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
(二)从其他岗位转至教学岗位的人员;
(三)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认证的其他人员。
二、认证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登记:符合认证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5月12日前,携带本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与记录本》前往综合办公楼308室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科完成报名登记,由教师发展科统一审核资格。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于2026年5月19日前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学合格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及一张近期大一寸红底照片,一并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三)学院评议:各二级学院应于2026年6月1日前成立“教学合格评价专家小组”。该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申请人导师不计入),设组长1名,由院长担任,导师可在评议开始前就申请人的教学态度、技能提升、改进情况等作简要介绍,但须全程回避后续评议环节。专家小组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合格认证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广油〔2026〕13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议,并形成书面评价意见及成绩。
(四)复核上报: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评审结果、申请人佐证材料统一报送至人力部教师发展科(综合办公楼308室)进行复核。
(五)学校审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将于2026年6月中旬对复核通过的认证结果进行评议审定。
三、材料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地点为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科(综合办公楼308室)。联系电话:2981189,联系人:李英。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学合格认证申请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合格认证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
人力资源部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