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共茂名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外语人才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在茂工作/ 居住满 1 年,政治合格、无违纪,年龄原则上≤50 周岁;具备英语 / 小语种相应专业水平,热心翻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于2026 年 4 月1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人选统计表、身份证、学历、外语证书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师资科411 室;电子佐证材料按要求整理后发送至邮箱:1936501885@qq.com。过期不予办理。
人力资源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