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3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26〕相关文号)要求,结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访学类项目申报工作实际,现将该通知中访学类项目相关事宜专项转发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方式选拔访学类留学人员。访学项目具体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等详情,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2026 年选派简章。

二、申请方式

受理单位选择: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的访学项目申请人需选择各自学校作为受理单位外,其余单位访学项目申请人应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中选择“广东省教育厅”作为受理单位;项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或由所在学校受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申请人需提前向所在单位登记申请意向,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述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各单位及申请人无需向省教育厅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是否需向推荐单位提交书面材料以推荐单位要求为准。

推荐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需在对应项目截止报名日期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扫描版、单位正式公文、社保缴存证明(私企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可编辑版WORD 文档)一并发送至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邮箱(gesiegd@gdedu.gov.cn);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或材料模糊无法识别的,一律不予受理,且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报注意事项

合理规划派出时间:访学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 年12 月31 日,请申请人结合国际形势和个人实际安排派出时间,联系外方邀请函时,需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与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做好申请准备工作:访学项目申请人应提前与外方单位建立联系,明确研修方向与计划,确保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

创新型人才项目申报:鼓励各单位依托优势特色,围绕国家战略、重点行业急需等领域,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的访学类别,该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

四、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访学项目的宣传、咨询与推荐工作,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积极申报,引导申请人聚焦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申报。

严格审查审核:各单位需对访学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填报信息真实性(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等)、信息准确性(姓名拼音、外方单位与申报信息一致性等)、综合素质、研修必要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千篇一律。

强化管理服务: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其工作,确保按期派出;派出前组织行前集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教育,指导申请人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加强联系与检查,落实“留学人员须每 3 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的要求,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若有申请人放弃留学资格,需及时报省教育厅;2026年 12月底前提交本批次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五、提交时间与方式

1.纸质版: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审核完毕的表格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411室。

2.电子版: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936501885@qq.com,邮件名需统一为:单位+2026国家公派出国访问学者申请材料。

人力资源部

2026 年 1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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