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官渡校区场地管理员2名、西城校区场地管理员2名。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
2、高中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3、普通话标准;
4、服从工作安排;
5、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
四、考核录用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具备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待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在2025年9月14日前,将相关资料(包括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发送到邮箱415234811@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929706150 联系人: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