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教学合格认证的通知

作者:李英 时间:2025-05-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和单位: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合格认证实施办法》(广石化院〔2015〕25)号文,2025年将对新进校的教师进行教学合格认证,现就开展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一)新入职或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

(二)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认证的其他人员。

二、教学合格认证的程序与要求

(一)申请教学合格认证的人员于6月10日前到教师发展科报名,将携带本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与记录本》一起交到教师发展科,由教师发展科审核。

(二)申请教学合格认证的人员于6月30日前填写好《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学合格认证申请表》并附上佐证材料及一张大一寸红底相片上交所在二级学院。

(三)9月5日前由二级学院成立教学合格认证评价专家小组成员5-8人,由院长任组长,组员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小组对申请者作出综合评价成绩。(专家小组组成及评价方法严格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合格认证实施办法》(广石化院〔2015〕25)号文执行)。

(四)9月5日前二级学院将评审结果及申报者的佐证材料上交教师发展科复核。

(五)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9月中旬讨论、票决。

三、认证材料上交地点

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材料到教师发展科综合办公楼308。

联系电话:2981189。

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科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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