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候选人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5-05-19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广泛发动二级单位推荐,学校教职工奖惩委员会成员评议,拟推荐人如下:化学学院李桂银、能源动力学院徐娓,推荐为南粤优秀教师候选人;文法学院马波,推荐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现面向学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止。

若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公示期内,请电话或书面向纪检监察室或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纪检监察室2923378;人力资源部2923730。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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