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各级组织部门要直接管理一批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人才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好心英才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茂办发〔2023〕1号),现就开展第一批茂名市“好心英才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按时通知。各单位要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将相关要求通知到位。
二、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各申报对象要认真阅研文件和相关申报要求,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申报对象条件,只限申报领军人才(见附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1.《茂名市“好心英才计划”呈报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茂名市“好心英才计划”推荐名单》(附件2)只提交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个人简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成果证明、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和复印件各1份(A4纸单面打印)。
五、有关说明
1.电子版个人证明材料请扫描原件PDF格式发送,请申报人将材料电子版(附件1呈报表+个人证明材料+附件2推荐名单)整合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发送至邮箱:21808960@qq.com
2.纸质版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交至综合楼人力资源部人才科(412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加盖公章报送有关部门。
请申报人严格按以上要求格式申报,申报材料请务必在2024年9月30日16点前交至综合办公楼人力资源部人才科412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923216。
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