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诗咏等同志来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7-15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4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才引进公告》等文件精神,经2024713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刘诗咏等同志来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715日至2024719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668-2923713(纪检监察室)0668-2981161(人力资源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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