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招聘启事要求和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拟同意聘用张佳宁等32名同志来校工作,现将聘用情况进行公示:
拟聘用具体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1日止(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聘用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2923713(纪检监察室)、2923216(人事处)。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