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辅导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9 点击数:

按照我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辅导员启事》工作要求和安排,报名工作已经于2021年10月8日结束,现将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辅导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共计4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万冬梅  马  华  王玉明  王泓娇  王美平  邓寒梅  冯  静  朱  芹  孙  可  孙丽霞  李宜函  

李思晓  李菁菁  李新璇  邱  麟  佟与格  余  丹  张  敏  张佳宁  陆海燕  陈晓明  陈家敏  

陈新海  林明翰  欧斯艳  郑俏姿  柯晓霞  钟小波  钟书文  俞莉翔  柴  苗  郭洁钰 涂世会  

黄小飞  黄金凤  黄映绿  黄清意  黄嘉华  蒋健健  雷书君  黎  明

  二、复审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1)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复审报到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四楼410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

  (2)笔试及面试时间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

  2复审需要提交材料

  复审目的是对报考者的相关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复审通过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逾期未进行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序):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其它注意事项及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茂名市和学校防疫要求,请于10月10日晚上20点前,按顺序将身份证电子版、粤康码、行程码截图粘贴到一份PDF形式文件里面,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到64864633@qq.com邮箱进行行程核验。逾期未按要求发送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所有考生进入学校参加复审、笔试、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请应聘者在进入校门时,配合校卫做好身份证、粤康码、行程码核对工作,对14天内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需出示到校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

欢迎各位考生来学校考试,请大家注意人身及交通安全。资格复审工作联系人:赵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668-298116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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