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粤教继函【202111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认定范围

    (一)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含编外聘任专任教师)。

    (二)高等学校政治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我校指定医院为(茂名市人民医院)。所用体检表即《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好个人信息,双面打印,粘贴照片后到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411室)确认盖章后再到医院体检。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等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1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上旬开始。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108日至18100018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的第二天,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s://gxrd.gdedu.gov.cn/gxrd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019日。

    四、其他

    为了方便交流和及时发送信息通知,请申报人加入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为686701597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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