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启事

作者: 时间:2021-06-21 点击数: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5名,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 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岗位名称: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

(二)岗位职责:完成所在科研团队科研相关工作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4.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严谨、踏实勤奋,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5. 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抗压能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学历、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计划表》

四、薪酬待遇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硕士研究生聘用为聘任制人员(D类岗位),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本科聘用为新机制人员(E类岗位),待遇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暂行办法》执行,具体待遇可咨询 0668-2923182

五、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在2021627日前,登录网址http://zp.gdupt.edu.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包括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荣誉证书等)。

注意: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放弃,以上要求资料必须上传,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2318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1622

 

Copyright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