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学校承办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6年学术年会。会议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创新与法治实践开展研讨,为广东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汇聚智力支持。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万勇出席会议并致辞。本次年会由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茂名市法学会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主办,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广东粤茂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

会议现场
万勇表示,202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学校将以本次年会为契机持续深化与省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助力生态环境法学学科发展,期待专家贡献学理支撑与法治方案,服务法典落地与美丽中国建设。
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挚萍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体量宏大,研究要坚持体系化思维,厘清法典与其他相关法律的适用衔接,完善配套制度。
茂名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成振江介绍了茂名市法学会与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生态法治研究的成效,希望专家为法典落地实施建言献策,助力提升茂名地方生态治理效能。
广东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雷锦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立法实践的生动体现,他充分肯定了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对研究会的工作提出坚持党对法学研究的全面领导,聚焦法典研究阐释与实施效果跟踪,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扶持青年法学人才等三个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会上,与会专家分单元开展专题研讨。研讨内容既涵盖法典构建的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监管、碳排放权法律属性等基础理论探析,也涉及算力中心建设带来的算力跨域能耗分担、海洋倾废企业合规、环境损害案件民事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实务热点。法官、律师结合办案实践,剖析法典在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与谈专家逐一对交流发言进行点评思辨,实现理论学界与法律实务界双向对话。
来自中山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茂名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100余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及行业代表参会。
(文/图 文法学院)
撰稿:闫晓玥 初审:马波 复审:陈星宇 终审:张海明 贺嫁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