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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04 点击量: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号)有关规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实际,现制订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的转入、转出对象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各专业本科生(本校退伍大学生不受此限制)。

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申请转出现就读专业的,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案执行:

1. 受理转专业的具体时间按学校通知规定。第一学期末受理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的申请,第二学期末受理经济管理学院内相同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的申请;自愿申请留(降)级到一年级转专业的受理时间在第四学期末,留(降)级至一年级后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具体转专业条件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能超过该专业年级在校学生数的10%,若合乎资格的申请人数多于10%,则按上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取消排名在10%以后的学生申请资格。自愿申请留(降)级转专业名额数不另设。

3.专业排名前30%但期末考试存在一门或以上课程不及格,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4.课程考试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正常缓考算第一次考试)排名为准,补考导致的排名变化无效。

5.其它条件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转入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的(包括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和外学院)学生,按以下方案考核、录取:

1.转专业资格审查由学生原所在学院负责,经济管理学院不进行二次审查。招生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资格的,一律淘汰,不安排专业能力考核;已经参加考核的,取消成绩和录取资格。

2.考生上一学期在原专业的学习成绩排名不带入转专业考核的最终成绩,只作为申请资格

3.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组织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必要时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具体考核方案由各专业制定(附件1),并在考核前统一通知学生。面试与笔试成绩评定方法如下:

1)面试:由各专业组织3至5名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打分方法由各专业自定。学生面试成绩取所有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百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由各专业组织专家出题进行现场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考生按各专业考核办法排名先后录取,同分数者可增加面试或其它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由各专业制定。

四、申请学生凡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之“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见附件2),也需要参加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组织的考试(面试或笔试),最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取,但此类学生不占学校批准的当年转入名额。

五、如果相关专业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等于少于学校批准的录取名额,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情况确定考核方式

六、各专业将拟录取名单需提交经济管理学院教指委审查,经济管理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核通过,经济管理学院公示;公示后呈报学校教务部(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者,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核查,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解决。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91日

 

 

 

 

 

 

 

 

 

 

附件1

会计学转专业考核办法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转入条件

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转入学生数

见经济管理学院学期各专业可转入名额数。

三、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形式必要情况下加笔试,通过深入探讨了解申请者的专业知识、专业兴趣和专业潜力等方面,以评估其适应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能力。

四、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专业知识

30

了解程度深:对会计学专业具有深刻理解,能深入讨论相关问题。

21-30

了解程度中:对专业基本概念、方法有一定了解,能回答基本问题。

11-20

了解程度浅:对专业概念了解有限,仅能回答简单问题。

1-10

未了解:对专业知识几乎没有了解。

0

专业兴趣

50

强烈兴趣:表现出对会计学专业强烈的兴趣和热情,能清晰表达相关经历和动机。

41-50

较大兴趣:对专业有较大兴趣,但表达略显模糊。

31-40

一般兴趣:兴趣存在但不够突出,表达较为平淡。

11-30

兴趣不明显:难以察觉申请者对专业的真实兴趣。

0-10

专业潜力

20

展现出在未来发展中取得较大成就的潜力,呈现高水平的专业潜力。

16-20

具备一定发展潜力,呈现中等水平的专业潜力。

11-15

潜力存在,但表现较为平凡,需要更多培养和发展,呈现一般水平的专业潜力。

6-10

难以判断申请者在未来发展中的潜力,呈现较低水平的专业潜力。

0-5

 

五、拟录取名单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仅录取考核分数大于60分的申请者。

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人数大于专业可转入人数,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直至满额为止。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中,有总分相同者,转入前成绩排名较高的优先录取;转入前成绩排名相同的,按所获荣誉奖项情况择优录取。

 

会计

202591

 

 

 

 

 

 

 

 

 

 

 

 

 

 

 

国际经济与贸易转专业考核办法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转入条件

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转入学生数

见经济管理学院学期各专业可转入名额数

三、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形式,通过深入探讨了解申请者的专业知识、专业兴趣和专业潜力等方面,以评估其适应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能力。

四、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专业知识

30

了解程度深: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具有深刻理解,能深入讨论相关问题。

21-30

了解程度中:对专业基本概念、方法有一定了解,能回答基本问题。

11-20

了解程度浅:对专业概念了解有限,仅能回答简单问题。

1-10

未了解:对专业知识几乎没有了解。

0

专业兴趣

50

强烈兴趣:表现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强烈的兴趣和热情,能清晰表达相关经历和动机。

41-50

较大兴趣:对专业有较大兴趣,但表达略显模糊。

31-40

一般兴趣:兴趣存在但不够突出,表达较为平淡。

11-30

兴趣不明显:难以察觉申请者对专业的真实兴趣。

0-10

专业潜力

20

展现出在未来发展中取得较大成就的潜力,呈现高水平的专业潜力。

16-20

具备一定发展潜力,呈现中等水平的专业潜力。

11-15

潜力存在,但表现较为平凡,需要更多培养和发展,呈现一般水平的专业潜力。

6-10

难以判断申请者在未来发展中的潜力,呈现较低水平的专业潜力。

0-5

 

五、拟录取名单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仅录取考核分数大于60分的申请者。

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人数大于专业可转入人数,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直至满额为止。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中,有总分相同者,转入前成绩排名较高的优先录取;转入前成绩排名相同的,按所获荣誉奖项情况择优录取。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2591

 

 

 

 

 

 

 

 

 

 

 

 

 

 

市场营销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转入条件

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转入学生数

见经济管理学院学期各专业可转入名额数。

三、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形式,通过深入探讨了解申请者的专业知识、专业兴趣和专业潜力等方面,以评估其适应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能力。

四、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专业知识

30

了解程度深:对市场营销专业具有深刻理解,能深入讨论相关问题。

21-30

了解程度中:对专业基本概念、方法有一定了解,能回答基本问题。

11-20

了解程度浅:对专业概念了解有限,仅能回答简单问题。

1-10

未了解:对专业知识几乎没有了解。

0

专业兴趣

50

强烈兴趣:表现出市场营销专业强烈的兴趣和热情,能清晰表达相关经历和动机。

41-50

较大兴趣:对专业有较大兴趣,但表达略显模糊。

31-40

一般兴趣:兴趣存在但不够突出,表达较为平淡。

11-30

兴趣不明显:难以察觉申请者对专业的真实兴趣。

0-10

专业潜力

20

展现出在未来发展中取得较大成就的潜力,呈现高水平的专业潜力。

16-20

具备一定发展潜力,呈现中等水平的专业潜力。

11-15

潜力存在,但表现较为平凡,需要更多培养和发展,呈现一般水平的专业潜力。

6-10

难以判断申请者在未来发展中的潜力,呈现较低水平的专业潜力。

0-5

 

五、拟录取名单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仅录取考核分数大于60分的申请者。

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人数大于专业可转入人数,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直至满额为止。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中,有总分相同者,转入前成绩排名较高的优先录取;转入前成绩排名相同的,按所获荣誉奖项情况择优录取。

 

市场营销

202591

 

 

 

 

 

 

 

 

 

 

 

 

 

 

 

 

 

 

 

 

 

 

物流工程转专业考核办法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转入条件

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转入学生数

见经济管理学院学期各专业可转入名额数。

三、考核方式

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必要情况时加笔试。通过深入探讨了解申请者的专业知识、专业兴趣和专业潜力等方面,以评估其适应专业学习的能力。

四、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专业知识

30

了解程度深:对物流工程专业具有深刻理解,能深入讨论相关问题。

21-30

了解程度中:对专业基本概念、方法有一定了解,能回答基本问题。

11-20

了解程度浅:对专业概念了解有限,仅能回答简单问题。

1-10

未了解:对专业知识几乎没有了解。

0

专业兴趣

50

强烈兴趣:表现出对物流工程专业强烈的兴趣和热情,能清晰表达相关经历和动机。

41-50

较大兴趣:对专业有较大兴趣,但表达略显模糊。

31-40

一般兴趣:兴趣存在但不够突出,表达较为平淡。

11-30

兴趣不明显:难以察觉申请者对专业的真实兴趣。

0-10

专业潜力

20

展现出在未来发展中取得较大成就的潜力,呈现高水平的专业潜力。

16-20

具备一定发展潜力,呈现中等水平的专业潜力。

11-15

潜力存在,但表现较为平凡,需要更多培养和发展,呈现一般水平的专业潜力。

6-10

难以判断申请者在未来发展中的潜力,呈现较低水平的专业潜力。

0-5

 

五、拟录取名单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仅录取考核分数大于60分的申请者。

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人数大于专业可转入人数,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直至满额为止。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中,有总分相同者,转入前成绩排名较高的优先录取;转入前成绩排名相同的,按所获荣誉奖项情况择优录取。

 

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系。未尽事宜,请联系物流工程系。

 

物流工程

202591

 

 

 


附件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号)

第三章 转专业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在读一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及专科生;

(二)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富有上进心;

(三)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

第十条 下列情况申请转专业属于特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不受第九条第四款所列条件限制:

(一)新生体检复查,查出因身体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就读而愿意调整专业者,可由学校医务所出具证明,在第一学期来提出中请。调整后就读的专业,高考录取最低分数线应低于调整前录取专业最低分数线;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疾病或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含隐瞒以往病史入学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学校医务所审核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学校或学院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要求转专业者;

(四)休学期满复学时,原专业因停招等原因无相应专业年级复学者;

(五)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者:如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突出专长,有发表论文或获得授权专利、奖励等能提供特殊专长证明证实。具体认定情况由相关学院制订。

(六)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无法在原专业完成专业课程学业而对其他专业有兴趣,自愿申请留(降)级到一年级调整专业者;留级转专业学生在第四学期末才能提出申请。有违纪作处分或连续两学期补考不及格学分超过 10 学分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能完成学业的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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