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离退休干部:
为体现省委、省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的关心爱护,做好2026年度省直单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离退休干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补助:
1.离休干部身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当年本人所承担的自付医疗费、护理费总额超过3万元的。
2.退休干部身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当年本人所承担的自付医疗费、护理费总额超过5万元的。
3.离退休干部供养的无经济来源的配偶、子女、孙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当年所承担的自付医疗费、护理费总额超过5万元的。
4.离退休干部因无子女、无孙子女等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照顾,居家养老须长期请人护理或入住养老机构的。
5.离退休干部供养身残智障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或子女的。
6.离退休干部本人家庭遭遇重大灾害或意外变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离退休干部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已列为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的离休干部遗偶,身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当年本人自付医疗费超过5万元的,可申报帮扶补助。
上述(一)(二)款中所列的“本年度”时间跨度具体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职工、以工代干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在本项帮扶工作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由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偶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并填写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报批表(相关表格请致电2923990或日常联系的离退休部工作人员领取),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6年9月20日前报离退休部办公室统一上报,过期不再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923990咨询。
离退休部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