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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6年茂名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2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2026年茂名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已正式发布(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茂名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或作有关说明。

2.论文、专著、重要报告等标注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包括项目组成员;其他成果应标注项目主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且成果完成人包含项目组成员。

3.提交的成果材料必须是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并且真实有效。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的全文扫描件;专著须提供封面、包含作者信息页原件扫描件;专利须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成果需提供佐证原件扫描件。

4.不得提交与项目无关的成果材料。

二、根据《茂名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工作规程(试行)》第二条规定,2026年科技计划自筹项目获批立项的,结题验收阶段必须提交依托该项目支出的费用的发票作为经费投入证明,由科技局组织专家审计。

三、请各二级单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9月10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部716室,逾期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