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606/t20260612_1440558.html),请各二级单位认真阅读,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已有账号的老师按原账号登录,没有账号的老师自行注册)
(二)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按总经费的40%做预算)。
(四)申报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9:00,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7月1日上午9: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OA发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发科学部“科研材料审核(非合同)”,材料名称:“xx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
联系人:骆老师;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