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油〔2024〕65号),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申领科研项目的绩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纵向科研项目
1.已完成结题验收,根据合同书经费预算,设有绩效,且尚未申领或未全部申领绩效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的绩效额度可查询本人的合同书(任务书)或在学校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立项登记时的信息。
2.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预算设有绩效的纵向科研项目,也可根据阶段性成果申请部分绩效。
(二)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结题验收后的结余经费可作为科研绩效全额申领。
二、申领办法:
1.未设“项目组间接费用”的纵向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见附件)--提交科学技术部人文社科管理科/科技管理科(可通过OA申请,发给对应的科长)审核--科学部授权负责人登陆财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列支学校科研绩效账户)-下载发放表到科学部复核签章--提交财务办理。
2.设置“项目组间接费用”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负责人登陆财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列支“项目组间接费用”或需发放绩效的横向项目)-下载发放表,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见附件)到科学技术部人文社科管理科/科技管理科复核签章-提交财务办理。
三、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项目绩效需在资助期内,结合项目研究进展及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合理确定支出进度与金额。请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依规统筹安排绩效申领工作,其中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项目,请在年底申请结题前完成绩效申领。
四、绩效申请长期受理。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申领表及合同书、验收书、相关成果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综合楼716室复核签章后办理绩效支出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月兰,联系电话:2923353;骆磊,联系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