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部署,提升我校专利产业化水平,现征集我校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对于5年内(授权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前)未转化的发明专利由学校统一提交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清单(详见附件1)。
2.已授权的本校发明专利,发明人可自愿填写开放许可信息清单(详见附件2)。
二、征集时间
科学部每学期统一报送一次,本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11:00。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学院的自愿开放许可信息清单(附件1由学校统一报送,无需个人填写)发送至邮箱155221572@qq.com。
三、其他事项
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非正式许可手续,如后续明确达成许可意向,需办理正式许可手续,同时提交“撤回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撤回该声明。
2.如明确达成许可或转让意向,届时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履行申请与审批程序,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许可期限、许可费用、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等均可重新修订。
3.如有疑问,可查询“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办理指引”(http://amr.gd.gov.cn/ztzl/zldbcfw/tzgg/content/post_4390398.html),声明的申请材料由科学部根据开放许可信息清单统一办理,无需发明人单独发起流程。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668-2998612。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