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详见附件)),请仔细阅读,按要求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请拟组建的工程研究中心根据《通知》 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填报申报数据表,并出具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性。最晚于2025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通过OA发送电子版材料(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申报汇总表、承诺书、佐证材料)经二级单位主管科研领导审核后发至科学技术部科研材料审核(非合同)走流程,纸质材料(需与电子材料一致)一式两份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9点前交至科学技术部科技管理科71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科学技术部审核申报资格后报送教育厅,教育厅审核推荐报省发展改革委。我校限报1项,如申报超项,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请相同研究领域的尽量整合资源一起申报,并参考本校已有平台情况,避免出现相关问题)。科学技术部接收申报后进行初审,如有违反上述申报要求,将通知相关申报人进行资源整合才予以报出。
(二)申报材料的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月兰老师,电话:2923353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