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规范管理,提高科研合同管理效率,规范科研合同管理流程,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签订技术合同后及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项目类别-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卖方单位,按系统要求填写合同相关内容并提交审核。(注意:在系统填报时,为方便审核,合同信息-登记机构处请优先选择二级登记机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查看登记结果
该登记若认定成功(印有茂名市科学技术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即可在线查看并下载“认定登记证照”及“登记机构证照”。
注意事项:
(1)登记时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技术合同原件、技术方案(盖章版)、合同经费预算表(盖章版);预算表请使用科学技术部官网“下载专区”-“校内资料”模板,连同技术方案在走合同盖章流程时一并作为附件上传盖章 。若需补盖相关材料,需重新发起盖章流程。
(2)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在提交认定登记时,“登记机构”一栏请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且需上传在专利权变更成功后由国知局下发的“手续合格通知书”作为附件。
(3)登记手续需在合同履行期内进行,逾期不做认定,系统审核无法通过,请知悉。
联系人:王老师 0668-2998612 周老师 0668-2923605
科学技术部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