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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3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见附件),结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2〕49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内容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是5年内获得过该类项目立项的不得再申报同类型项目;

2.2项及以上省教育厅及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科研平台和项目在研的当年不能申报;有纵向科研项目超期或延期未结题的当年不能申报;

3.三年内(2021-2024年)有项目被撤项的不得申报;

4.项目经费申请额度不超1万元/项(暂定),实际下达经费视学校当年财力情况而定。

5.其他申报要求见原通知及申报指南。

6.请申报人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将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二、此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申报4项。如超项申报由科学技术部联合对应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请各二级单位将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3)、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版通过OA发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发科学部“科研材料审核(非合同)”,材料名称:“xx学院+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综合改革专项)”。截止时间:2025717日上午9点,科学技术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限项评审程序。

四、待评审结束后,科学技术部通知相关申请人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出。

联系人:骆老师;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