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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50128071303579),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建议胶装);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通过OA发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发科学部“科研材料审核(非合同)”,材料名称:二级单位+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教育学)申报(请保证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提交至科学技术部人文社科管理科7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骆老师;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