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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茂名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茂名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了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个人须按指南的要求申报(网址链接:http://kjj.maoming.gov.cn/tzgg/sjtzgg/content/post_1479297.html) 。

(二)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形式,个人登录茂名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mm/login/)进行项目申报,请按指南要求选择申报专题对应的业务类别。

(三)凡有市厅级及以上在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不能申报,有纵向科研项目超期或延期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此类立项项目。鼓励年轻教师、未获得过市厅级立项的老师积极申报。

(四)如获立项,负责人自筹经费并保证按预期成果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研究周期2年,起止时间统一为: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五)请申报人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将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查重作为形式审查内容。

(六)成果要求:

1.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茂名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或作有关说明。

2.论文、专著、重要报告等标注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包括项目组成员;其他成果应标注项目主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且成果完成人包含项目组成员。

3.提交的成果材料必须是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并且真实有效。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的全文扫描件;专著须提供封面、包含作者信息页原件扫描件;专利须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成果需提供佐证原件扫描件。

4.不得提交与项目无关的成果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使用已有的系统账号进行申报,如忘记密码可在系统自行寻回,没有系统账号的老师在系统自行申请。

三、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点,逾期不予受理。

科学部网上形式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1-6月13日期间,科学部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书撰写质量等,凡是形式审核不符合要求者可能不获报出,请申报人认真填报。审查期间可能退回申报书要求修改,请务必留意申报系统,按要求修改并在推荐截止前再次提交,不按要求再次提交则视为放弃申报)。

请注意申报要求规定:此项目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可行性报告》内容凡是涉及到“申报人姓名”、“参与人姓名”、“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参与人所在单位名称”的,分别以“申报人”、“参与人”、“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代替。多个参与人与参与单位的名称,以“参与人1”“参与单位1”、“参与人2”“参与单位2”等代替。

项目申报要求上传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收入支出表,需要报表的老师请通过OA发给刘锴老师申请,申请理由注明:申报2025年茂名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用。

项目申报暂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经立项的项目才需交纸质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4份),待立项通知发布后,由科研秘书汇总所属二级单位书面材料后提交到科学技术部716室,不接受个人递交。

联系人:骆老师;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