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及教育部年度科研统计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本单位人员及时登录“科研创新平台”(网址:https://kyc.gdupt.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录入2024年的个人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创作成果、成果奖、专利、项目申请、项目立项、项目结题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为配合学校年度考核工作,请在2025年1月2日上午8点前将相关成果登入个人系统。2024年度二级学院(部门)考核,成果统计的有效时间范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逾期不登记的成果不计入二级学院(部门)当年的业绩,请各单位动员老师们及时填报,以免影响单位考核。
二、相关注意事项
1.2024年3月1日之后的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4〕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考核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见附件1P23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成果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1〕55号)执行。
2.文章收录要求上传文章原文及检索证明作为附件材料,注意:文章的“论文类别”按最高级别选1类即可 (重复多选无效),因最新附录未发布,ABCDE类请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工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1〕55号附录(附件2))确定;发表在期刊的设计作品应登记为“创作作品”;
3.著作(专著、译著、编著,不包括教材)要求上传著作封面、目录,有书号及说明撰写情况的页面。
4.专利要求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专利公布通知书、授权证书等);国外授权专利需上传对外交流合作部认可的授权证书翻译件,同时提交授权证书原件到成果转化科;2023年专利状态有变化的可直接修改(修改途径:进入个人系统专利成果-办理业务-专利变更-提交变更申请)。
5.获奖成果或者创作作品上传对应佐证材料(获奖通知、证书PDF扫描件,单位的获奖证书原件也需提交至成果转化科统一存档)。
6.纵向科研项目在系统录入时要求上传申报书、合作申报协议(有合作单位的)、立项文件(有则上传)、合同书(任务书)、资金预算表;横向科研项目则要求上传合同书、资金预算表(非必要)等证明材料,请准确据实填写项目组成员及其贡献率,此为项目工作量分解的依据。
7.所有成果只能分解给共同作者、项目组成员,按成员对成果的贡献情况分配贡献率。
三、系统账号为个人工号,初始密码为Syhg@工号。如需寻回密码,请Q上联系刘锴老师修改,联系电话:0668-2923353。
四、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填写的科研分由二级单位自行审核确认,注意分解工作量应根据“科研创新平台”登记的成果贡献率计算,分解后得分=总分值*贡献率。个人工作量分值可用对应的2024科研工作量分值计算表(见附件3、附件4)直接计算获得。
五、补登的成果,只能计入成果实际获得当年 ,不能计入个人2024年的科研工作量。
咨询电话:陈老师2923353(科技管理科),骆老师2923010(人文管理科),王老师2998612(成果转化科)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