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油〔2024〕62号)第十一条 “逾期半年没有任何经费到账的,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逾期一年没有任何经费到账而又未办理变更的,学校有权要求负责人撤销项目,同时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结合审计整改要求,科学部于2024年10月24日发出通知,对项目逾期未到账的项目进行清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完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每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审计责任自负。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1.逾期未全额到账,项目仍在进行且经费后续还会到账的,签订补充协议,明确项目延期原因、完成时间、后续经费到账时间等。
2.逾期未全额到账,且后续不会再有经费入账的项目,签订终止合同协议。
协议签订流程:项目负责人拟定协议后,最晚于2024年11月17日前从OA(文件管理-合同拟稿)发起流程,附件须上传原合同扫描件(盖章版),经二级学院主管科研领导审批后发送给“科研合同审核”。
各二级学院涉及整改的横向项目清单详见OA。如有疑问,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668-2998612。
附件:
1.补充协议(模板)
2.终止合同协议(模板)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