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2〕50号),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申领纵向科研项目的绩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已完成结题验收,根据合同书经费预算,设有绩效,且尚未申领或未全部申领绩效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的绩效额度可查询本人的合同书(任务书)或在学校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立项登记时的信息。
2.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预算设有绩效的纵向科研项目,也可根据阶段性成果申请部分绩效。查询绩效额度方法见1。
二、申领办法: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项目进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相关人员的科研实绩等对项目组的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见附件)--提交科学技术部人文社科管理科(科技管理科)审核--科学部授权负责人登陆财务系统申报-从财务系统下载申报表到科学部复核签章--提交财务报销领取绩效。
三、绩效申请长期受理。请项目负责人初审时提交申领表及合同书、验收书、相关成果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综合楼716室科技管理科审核后办理绩效支出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月兰,联系电话:2923353;骆磊,联系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