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原通知见: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49045.html),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制要求

1.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气象联合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2.同一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4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6.申请人需符合其他申请条件。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可用账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如材料需盖章,请提前走OA审批流程,盖章后上传)。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1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如有合作申报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合作研究协议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

四、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应当经过伦理审查,需提请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请申请人于2024年7月15日前通过OA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技伦理审查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科研材料审核(非合同)走审批流程。

五、如没有系统账号,请发邮件到kyc2923353@163.com申请,邮件主题为“申请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账号”,要求提供申请人姓名、二级单位、工号、职称、手机号码。

六、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17:00;科学技术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月兰老师,联系电话:0668-2923353

科学技术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