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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见附件),结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2〕49号),现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是5年内获得过该类项目立项的不得再申报同类型项目;

2.有2项及以上省教育厅及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科研平台和项目在研的当年不能申报;有纵向科研项目超期或延期未结题的当年不能申报;

3.每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

4.具有正高职称不得申报认定类项目(特色创新、青年创新人才类);

5.三年内(2020-2023年)有项目被撤项的不得申报;

6.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协议中明确要求组建创新团队的,可优先推荐报出平台及团队类集体项目,但所需经费从本人的科研启动经费列支,不再另外资助;

7.其他申报要求见原通知及申报指南。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若获立项,学校拟安排支持经费为2万元/项,我校限申报20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请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1.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整理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提交到科学技术部邮箱kyc2923353@163.com,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2.科学技术部形式审查及组织专家评审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0日。注意:与申报要点(见附件:2024年教育厅项目申报要点)要求不符合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

3.科学技术部公示报出名单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下午4点。

4.获得报出资格人员网上提交申报书时间:2024年6月11-2024年6月13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5.公示后,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收集获得报出资格人员签章页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学技术部(统一盖章后返回,负责人扫描上传至系统附件)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4点前(如有合作单位的,建议提前约定对方单位先盖章寄回负责人处备用)。

6.提交到教育厅时间:2024年6月13日下午6点前。

四、其他相关问题

1.关于评审:科学部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择优报送。请认真谨慎填报“预期成果”,此为评审及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一旦获得报出资格,不得随意更改。

2.请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见原通知附件)申报,经费预算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2﹞50号)(https://site.gdupt.edu.cn/kyc/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0&wbnewsid=4081)中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进行编制,不需要设置间接经费。

3.申报人自行下载申报书(待申报开始后,直接进申报网址:https://gdjyky.gdedu.gov.cn首页可下载)填报后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给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学部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获得报出资格人员再进系统填报。

4.论文成果要求标注项目立项编号及项目名称;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包括项目组成员;成果的单位署名应包含本校或参与单位。

5.拟资助经费可能会视学校当年财力情况动态调整,经费根据项目研究进度逐年下拨。

6.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开放申报时间为5月19日上午9点至6月14日中午12点。

联系人:骆老师,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