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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促进科研项目按计划、高质量结题,现对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所有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人才引进项目及博士启动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情况(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预算申请 。

三、报送材料包括:

1.《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成果材料一式一份(附在《中期检查表》后装订)。

3.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15日,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邮箱kyc2923353@163.com,邮件名称为“xx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四、其他事项

项目中期检查将纳入个人科研诚信,且作为该类项目经费下拨的参考依据。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