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2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优化调整部分机构和干部职数设置的通知》(广油党〔2023〕57号),现对“广东省石化装备故障诊断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省市共建)”予以撤销摘牌。
请自行摘除牌匾并送到科学技术部,严禁随意处置,严防失控遗失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此外,不得以撤销的省重点实验室名义继续开展学术、商业等各类活动。凡违反上述要求的,将被学校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特此通知。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