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推动我校科研创新,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0﹞20号)现启动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校级科研机构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1.申报、审批及运行管理、考核评估等,均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0﹞20号);
2.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10点截止,纸质材料(含申请书及成果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送至科研处科技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kyc2923353@163.com。
科研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