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0﹞20号),科研处组织了申报,共申报17个机构。经科研处资格审核及学术委员会审议,提交校长办公会通过,拟设立13个科研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3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科研处、纪委办直接反映,联系电话:2923353,2923787
科研处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