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油〔2020〕41号),现将我校1项专利的专利权拟转让事项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若对公示项目有任何异议,请实名制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0日
受理部门:科研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综合楼713室)
受理人:冉继龙
附件:1.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
2.发明专利证书
3.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