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术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19〕25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广油〔2019〕27号)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度科研创新团队考核方案》,科研处对校级重点创新团队及重点培育创新团队进行了考核。经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经费分配方案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附件: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经费分配方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