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4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毕业生档案的顺利转递,需对学校2024届毕业生档案信息进行核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信息填报对象
有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
其中,以下五类情况毕业生调整为不纳入毕业去向统计。
1.港澳台生
2.往年结业今年毕业
3.延迟到9月1日以后毕(结)业
4.未注册学历
5.其他原因(如身故)
二、2024届毕业生档案信息核对工作安排
(一)工作安排
档案信息填报培训——毕业生核实“基本学籍信息”——填报“档案去向转递”——学院端信息核查——学校审核——调整与反馈
(二)毕业生基本学籍信息核实
毕业生登录“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行微信“绑定”,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实。
1.如存在生源地、学制、专业名称、身份证号码错误问题,学生需及时反馈至学院就业辅导员或学院教务部门进行跟进,并完成修改;
2.如生源地信息错误而需调整档案去向的情况,学生需及时反馈至学院就业辅导员,填写生源地修改表和提供最新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等材料交到学院,再统一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经学校核实无误,由学院就业辅导员协助完成生源地修改以及档案信息修改(详情请见附件1)。
(三)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填报
毕业生根据个人毕业去向情况选择“档案转寄”类型(具体要求参考附件2),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报送毕业生初始档案去向信息。毕业生档案信息填报工作需在5月31日前完成。
三、时间安排
(一)即日至5月31日(毕业生核对)
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档案去向转递”模块,点击“查看档案去向”报送毕业生初始档案去向信息。
(二)6月1日-6月10日(学院审核)
学院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院校端认真核对毕业生档案信息,逐一审核。
(三)6月11日-6月14日(学校审核)
暂停档案去向信息上报,学校审核档案去向信息。
(四)6月15日-6月16日(变更档案去向)
开放档案信息报批,需要调整档案信息的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档案去向转递”模块,点击“变更档案去向”更改档案去向信息。
(五)6月17日-6月19日(确认毕业去向登记信息)
①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毕业去向”直接登录;
②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点击“毕业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③登录成功后,毕业生核对基本信息和确认登记去向信息。
(六)6月20日-6月24日(打印转递单)
学院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纸质版交到学生档案室。
(七)6月25日-7月中下旬(档案整理及邮递)
停止档案去向信息上报,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邮递(档案寄出后原则不可更改档案去向信息)。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整)档案信息,请与各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联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档案去向信息登记是毕业生档案整理、寄送的关键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做好业务培训,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
2.统筹协调,细化任务。
(1)各学院通过毕业生教育等途径加强毕业生对档案转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相关知识培训,抓好档案信息的填报和核对、修改档案信息等环节,认真审核毕业生档案信息。
(2)各学院需要落实毕业生核对提交的个人档案邮寄信息,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签名确认及存档工作,杜绝出现档案邮寄错误等情况。
3.按时按质,确保落实。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及时、准确完成。
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