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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房改房”转让相关问题
发布: 时间:2021-04-08 阅读次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房改房”转让相关问题

一、到茂名市房产局办理过户前学校审批流程

向学院基建与房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提交卖房资料→基建与房产管理处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学院院办综合科签章

二、学校审批需提供如下资料

1、房主申请卖房报告(夫妻签字+食指指模)原件1份

2、房产证复印件1份

3、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转让协议复印件1份

4、买方的人事编制证明原件1份

5、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市房产局办理过户需提供如下资料

(以市房产局要求为准,咨询电话:2896219 2896269,以下仅供参考)

1、茂名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4份(市房产局购买)

2、茂名市房地产交易合同4份(市房产局购买)

3、学校更名文件,土地使用证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5、屋主(或夫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屋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房改房转让“水、电、卫生费”问题

1、买方领回过户后的房产证返回以下资料到学校房产科

①房产证复印件1份

②茂名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③茂名市房地产交易合同原件1份

2、学校房产管理科收到上述材料,出具“房产户主变更通知书”给后勤服务与管理处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