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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住房货币补贴签字确认的通知
发布:admin 时间:2018-10-31 阅读次数:

广大教职工:

首批发放教职工的住房货币补贴已公示,有关修改核对工作也已完成。为尽快做好发放工作,请首批住房货币补贴人员按如下安排到基建与房产管理处(综合楼801室)签字确认。

111日(周四)上午: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生处、学报编辑部、教务处、素拓中心、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质评中心、教信中心、国际处、财务处、国有资产处、审计处、招投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会、团委、校友会、保卫处、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111日(周四)下午:石油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环境学院

112日(周五)上午:机电工程学院、电信学院

112日(周五)下午:建工学院、理学院、文法学院、

115日(周一)上午: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系、艺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验教学部

115日(周一)下午:继续教育学院、重点实验室、清洁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果蔬中心、图书馆



基建与房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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