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首批住房货币补贴人员情况的公示
广大教职工:
根据学校201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决议,首批发放的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已核算完成。这部分人的房源情况已经茂名市档案馆核查;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来校时间、计发数额已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现将符合发放条件的280人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修改,截止修改时间:10月25日。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2923783,邮箱:76152789@qq.com(请用QQ邮箱留言或发邮件,注明部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200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教职工计发住房货币补贴情况表。(点击下载)
基建与房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15日
备注:
1、计发时间:自200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从进校工作的次月起计发。若职务、职称有变动的,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务、职称计发住房补贴。
2、补贴标准
(1)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科员及以下150元/月;正副科级(中级、高级技工)170元/月,正副处级(高级职称)200元/月;正副厅级260元/月。
(2)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科员及以下207元/月;正副科级(中级、高级技工)234元/月,正副处级(高级职称)276元/月;正副厅级35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