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1月8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同意18#、21#及22#楼工程设计立项以及2019年9月26日基建工作小组会议纪要,拟对18#、21#及22#楼工程设计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68号)》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以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标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17]50号)》第二十二条“属于招标范围且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而不适宜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专家小组认为西城校区西南宿舍18#、21#及22#楼工程设计招标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组名单及签字: 2019年1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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