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面签”手续的通知
学校教职工:
因茂名市公积金系统升级,公积金存折不再使用,不再打印,按茂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所有人需亲自办理“面签”手续(如配偶代办,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件),以方便公积金查询(4月1日起新入户的老师接到房产科通知后再去办理“面签”手续)。
面签方式:携带身份证,本地银行1类储蓄卡或活期存款存折(除广发银行,中国银行,原住房公积金存折不可办外),本人手机到公积金中心、银行专办网点办理。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面签期限:无(系统上线后,前阶段是办理面签的高峰期,职工个人可错开高峰办理。亦可根据职工需要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再同时办理)。
办理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工商银行牡丹支行(或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中燃大厦公积金中心2楼专窗)
特此通知!
房产科:吴老师 刘老师 2923783
附件:2017提取公积金指南新
基建与房产管理处
2017年6月15日